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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水运推进“僵尸船”整治暨洞庭湖生态环境水运专项整治工作

来源: 局安全监督处 发布日期:2017-12-15 点击率:

 

 

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总河长令(第2号)和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水运专项整治工作,省水运管理局于1213日在常德市召开了“僵尸船”整治和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水运专项整治工作会议,部署相关工作。省水运管理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刘国平,调研员刘中勇出席会议并讲话,省水运管理局局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市州地方海事局、环洞庭湖县级海事处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刘国平要求,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“湖南省总河长令(第2号)”,勇于担当,主动作为,起草“僵尸船”整治工作方案,向当地政府报告,采取“政府主导、交通海事牵头、部门配合”的方式,立即开展相关工作;岳阳、长沙、益阳、常德四市海事机构要按照《关于抓紧完成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2017年底扫尾事项的通知》(湘洞建办〔20174号)要求,坚决完成相关整治工作任务。

会上,各基层海事管理机构参会人员就“僵尸船”整治和洞庭湖生态环境水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,并针对省局草拟的《“僵尸船”整治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汛期船舶安全停泊水域划定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展开了积极讨论;省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根据各单位汇报的情况,对各单位所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,并就下一步工作作出建议和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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