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加强水上安全隐患排查。各单位要做好防大汛、抗大灾准备,对汛期水上安全工作,要严阵以待,严防死守。特别要加大对港口、码头、渡口、临时锚地及沿岸船舶的监管和检查力度,要进行再部署、再排查,实行24小时不间断隐患巡查,避免再次发生船舶走锚事故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,备足救援运力、物资,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置。
二是加强汛期航道养护工作。航道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水情变化,严格管控航道,不具备通航条件时要坚决封航;强降雨期间和达到超警戒水位时,航道一律禁航,渡口一律停运,涉水险工险段一律停工,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,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及时搜集、上报防汛相关信息及行业水毁损失情况,报道水路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的典型事例。
四是加强应急处置措施。一旦发生船舶走锚事件,海事和航道管理部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,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搜索和抢险工作,防止船舶触碰桥梁、闸坝事故发生。